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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省内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人,您好!

2022年1月1日起,青岛市异地就医执行新的政策。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我市异地就医备案类型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两类(以下简称长期备案和临时备案)。跨省就医及省内长期就医需备案,省内临时就医不需备案。

一、备案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省外就医人员。

二、联网结算

1.办理备案后,您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住院、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迁入到备案地的,省内取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实现联网结算;省外需在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实现跨省联网结算时间将及时公布。超过备案有效期再次就医的,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2.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联网结算。

三、报销待遇

1.长期备案人员
(1)长期备案人员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及备案后超过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享受与本市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
(2)长期备案人员备案前的异地医疗费、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及备案后不满6个月回本市就医的,执行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政策。

2.临时就医人员
临时就医人员省内、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本市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降低报销比例。

四、撤销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满6个月的,及跨省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允许撤销。长期备案后6个月内原则上不能撤销备案,期间回本市就医按临时备案报销。

温馨提示:
1.长期异地就医需先备案后就医,入院日期不能早于备案开始日期。备案开始日期前住院的,请选择临时异地就医。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就医费用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医疗保障定点医院 共享全民健康

 

 
青岛静康中医肾脏病医院是经青岛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的二级肾病专科医院,一所集科研、教学、临床为一体的多学科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机构。

我院也是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接入国家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为广大肾病患者提供了极大便利,解除了异地医保患者的后顾之忧。

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青岛静康中医肾脏病医院以传统中医治疗为主,结合现代医学诊疗技术,致力于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如:急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IgA肾病、膜性肾病、急慢性肾衰竭、高血压肾病、糖尿病肾病、狼疮性肾病、过敏性紫癜性肾炎、肾结石、多囊肾等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多发疾病的诊断治疗,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师介绍
王铁民
院长 主任医师
执业证书编码:
【14137020000
0513】
张新安
副主任医师
执业证书编码:
【11037020000
3996】